各教学系、分院:
为贯彻落实 [教高(2007)1号]精神,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,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,深化我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。根据山东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,经研究,决定组织推荐参加第五届山东省教学名师(以下简称教学名师)评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荐评选范围
在我院承担高职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。
二、推荐名额
推荐名额为1名,入选者将授予“山东省教学名师”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三、评选基本条件
《第五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(高职高专部分)》(见附件1)。
四、评选办法与步骤
(一)申报、评选程序
1.符合上述评选基本条件的教师经单位同意,向学校提出申请,由学校组织专家组,对申报人的教学水平、教学效果以及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价,择优确定推荐人选。
(二)须提交的材料
第五届山东省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(见附件2)。
(三)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
各单位请于2009年3月13日前将上述有关材料报送至学院党委组织部,逾期不再受理。
附件:
1.第五届山东省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(高职高专部分)
2.第五届山东省教学名师(高职高专部分)候选人推荐表
二○○九年三月九日
教学名师附件.rar