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院党委、老年管理中心党总支、各直属党支部:
为切实做好2009年的党员发展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要充分认识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重大意义,以邓小平党的建设理论和江泽民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针,按照党章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细则(试行)》的要求,以提高质量为目标,坚持标准,改善机构,扩大民主,严格程序,把符合党员条件、体现“三个代表”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。
二、制定发展党员计划,要坚持标准和条件,突出发展重点,要注重发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,知识、科研水平高,敬业爱岗的优秀分子入党;要注重在学习、工作中起模范带头作用且成绩优秀的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。在制定2009年发展计划时,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、需要与可能的关系,把质量放在第一位,尤其要注重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,不成熟的不能列入发展计划。
三、各系部及分院在推荐学生发展计划时,要特别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,各学期的学习成绩名次必须在全班人数的中上游(出现不及格现象者决不能列入发展对象)。
四、制定党员发展计划,要严格程序,充分发扬民主,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,层层推荐,最后经党支部(分院经党总支)研究后上报。
五、各基层党组织接到通知后,要抓紧时间开展工作,于11月15日前将2009年发展党员计划上报学院党委组织部,上报材料如下:
1、计划发展人员的入党申请书、思想汇报及培养考察材料(每人一档案袋);
2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;
3、团员入党推荐表一式2份;
4、2009年计划发展党员登记表。
党委组织部
2008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