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单位、机关各职能部门:
学院干部调整工作岗位后,对个人使用的资产及物品的交接事宜,请按如下暂行办法尽快办理:
1、凡在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登记且本人使用的计算机、打印机、笔记本电脑等资产和物品,依据资产随人走的原则由本人带到新的工作单位。
2、凡在财务资产管理中心登记且原单位使用的空调、照相机、摄像机等资产和物品,使用人在办理交接手续时要将资产和物品交给原单位负责人。
3、凡在后勤管理中心供应站登记在个人名下且本人使用的办公用品,如学院统一配备的:办公桌(老板桌、老板椅)、二个小沙发和一个小茶几、一个大铁皮柜、一个小文件柜等,由本人带到新的工作岗位。
4、凡在后勤管理中心供应站登记在单位名下的物品,使用人在办理交接手续时要将物品交给原单位负责人。不准带到新的工作岗位。
5、学院年初的资金切块计划和内部结算簿,单位新老负责人要负责交接清楚。
6、干部调整过程中,办公电话一律不动。
7、人员调整到位后,资产及内部结算簿的交接事宜由财务资产管理中心负责验收;办公用品等由后勤管理中心负责验收;整个交接事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协调。
山东胜利职业学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