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团出访办理指南 |
2019-01-28 09:28 审核人: |
一、所需材料 (一)随省团出访 1. 《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》; 2. 省直单位组团通知; 3. 全省参团人员名单; 4. 外方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; 5. 省内双跨团组征求意见函; 6. 出访团组在外日程安排; 7. 《党政干部因公出国(境)经费审核意见表》(需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); 8. 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; 9. 各出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; 10. 身份证复印件; 11. 培训团组须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(境)培训审核件; 12. 有关批文、证明及说明材料。 注:所有材料一式两份,复印件务必清晰。 (二)双跨团组 1. 《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》; 2. 组团单位征求意见函(原件); 3. 组团单位的出国、赴港澳任务通知书(原件); 4. 组团单位的出国、赴港澳任务批件; 5. 外方邀请函及中文翻译件; 6. 出访团组在外日程安排; 7. 组团单位的经费预算表; 8. 《党政干部因公出国(境)经费审核意见表》(需单位领导和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后,加盖单位公章和财务章); 9. 因公临时出国(境)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; 10. 各出国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,企业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; 11. 身份证复印件; 12. 培训团组须提供国家外国专家局出国(境)培训审核件; 13.有关批文、证明及说明材料。 注:所有材料一式两份,复印件务必清晰。 二、办理程序 1.接案:接案人员受理申办材料,填写办文清单; 3.审核:接案人员审查审理完毕后,将材料转交涉外管理科科长进行综合审核; 4.审批:将申办材料送有关办领导、市领导,按审批权限审批; 5.出件:随省团出访的团组申办事项获准后,出具《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》;双跨团组申办事项获准后,出具《山东省因公随团出访任务呈报表》,报省外办办理任务确认件。 三、办理时限 2.省外办办理任务确认件时间为三个工作日,若需省委、省政府审批的,则相应延长时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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